广州欣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欣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欣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荣四街1号自编厂房1号仓
3、建设单位:广州欣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年生产初级饲料30万吨/年。本项目员工13人,年工作300天,不设食宿。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员工工作过程洗手和如厕依托保税园区内的公共厕所解决。
2、项目投料粉尘、粉碎、混合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在物料存放及灭菌烘干等加工工序中会产生少量异味无组织排放。
3、项目设备噪声源已经过隔声处理后,同时加强管理,维持设备正常运行状态,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接收及清理过程去除的杂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企业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要求;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五、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广州欣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荣四街1号自编厂房1号仓
联系电话:020-39082600